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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行职业中专学校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(暂行)

来源:网络中心 发布时间:2023-10-18 08:41:01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太行职业中专学校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(暂行)

门户网站是太行职业中专学校对校内外宣传、展示、交流的重要窗口,为加强意识形态管理,充分发挥学校门户网站的作用,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、审核、发布、更新机制,保证发布信息的安全、准确、及时和有效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、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及太行职业中专学校信息化管理等相关精神和文件要求,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。

第一条 学校门户网站主要用于党建、教学、科研、团,行政管理和学校宣传等工作的情况介绍与动态发布。学校的信息发布与管理应严格遵守校园网各项安全管理制度。

第二条 在学校支部领导下开展学网站建设,所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,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和正面宣传的原则。

各部门、所有师生和校外用户必须严格遵守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国家有关法规,不得在网站上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、散布病毒、破坏网络服务,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,不得制作、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:

1.煽动分裂国家,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,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;

2.煽动抗拒、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;

3.泄漏国家机密,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;

4.捏造或歪曲事实,故意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;

5.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;

6.宣传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等;

7.与法轮功等邪教有关的信息;

8.发布不真实信息,损害学校形象和利益的信息。

第三条 学校成立网站管理小组,学校支部书记担任组长、分管副、党政办公室主任、网络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,下设网站维护员和信息管理员,隶属于学校办公室、网络中心统一管理。信息管理员为各部门安排一名专人,分别负责党和行政工作、教学工作、学团工作信息的收集、整理和上传。

第四条 各部门设立信息员,负责信息收集、撰写与报送,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,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具体审核相关信息。公开发布的信息,必须做到内容新颖、充实、客观,文字信息及时、规范、准确。信息管理员依据本办法对学校网站信息实施发布、维护、监测经分管领导在网站后台审核发布。保证上传稿件有落款部门(学校支部学校办公室、学校教务处学校团委、学校政教处……)、落款时间、文/图编辑人、审核人等信息。

第五条 各部门每月至少报送一到两条信息,保证学院网站更新及时。

第六条 新闻类稿件一般次日前上传。稿件名称为活动时间(格式为20230815)+新闻标题,以word文件排版,标题黑体二号,正文宋体四号,行距固定值28磅,首行缩进两个字符。上传照片要处理成大小1024像素(宽度)、JPG格式。

第七条 学校网站密码应由信息管理员保管,不得外泄。任何人不得在学校网站上发布虚假信息和违法违纪的言论,一经发现,网络管理员必须立即删除,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。

第八条 网站维护员负责网站的设计和完善,并定期对学校网站进行维护管理,防止病毒入侵和黑客袭击,保护学校网站安全。网络中心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网页的内容进行审查,一经发现有害信息必须报有关部门处理。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及每位教师有责任和义务监督和检查各种信息,一经发现有不良信息及时通知领导小组组长和网络管理员,立即采取措施,防止不良信息扩散。

第九条 凡违反上述规定,造成网络混乱、泄密,给国家、学校造成损失的,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负责人责任。违反国家法律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条 本办法自20231020日施行。

太行职业中专学校

20231020

终审:职中超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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